体考政策 | 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
2024-12-11
一、报名工作
(一)报名条件:符合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,身体健康,具有一定的体育特长。
(二)报名方法:具体按照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黔教发〔2024〕27号)执行。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,须在规定的时间网上自行打印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准考证,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。
(三)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期间不接受考生现场补报名。
(四)报考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专业招生(简称体育单招)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,办理贵州省高考报名成功后,还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相关招生高校要求,凭贵州省高考报名号另外办理报名手续(详细报名信息见“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”“体教联盟App”或相关院校招生信息网)。
二、专业考试
实行“贵州省教育厅领导,贵州省考试院组织、贵州师范大学实施”的模式,统一设点,统一考试,统一评分。
(一)考试项目及分数
100米跑、800米跑、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四项;每项满分40分,总分160分。
(二)考试时间及考点
详细考试时间、地点以及各市(州)分组情况另行通知。
(三)评分标准
按照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》执行。
(四)成绩申述
考生每完成一个项目,现场公布该项目成绩,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。考生可对考试中相关技术问题提出申诉,相关申诉应在当科考试期间当场提出,由仲裁专家组进行处理。专家组意见即为最终决定,考试结束后不再接受此类申诉。
(五)成绩查询
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网站查询专业成绩,具体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通告为准。
(六)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,按照考生选考科目自动转为普通类。
(七)身体条件建议
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应充分评估自己身体状况,根据自己身体条件情况参加专业考试。不建议有心脏疾病等隐患的考生参加考试。考生赴考前,应到正规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等相关项目检查,并根据检查结果及医生建议决定是否赴考,以防考试时发生意外,危及身体健康。为防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,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,建议考生在参加考试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(含往返交通)。对在考试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三、其他相关事项
可点击附件查看《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》全文。
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.docx